一、低碳中心
(一)持續推進省科技廳高濃度二氧化碳微藻轉化利用關鍵技術研發與示范項目,開展微藻固碳實驗,編制項目報告。
(二)持續推動省科技重點研發計劃《鋼鐵行業CO2低成本捕集、封存(CCUS)關鍵技術研究及示范》項目。
(三)持續推動省科技廳重點研發計劃子課題《燃煤發電企業天地一體化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系統和應用示范》課題的工作。
(四)持續推進云南省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研究工作。
(五)持續推進國家碳計量中心創建籌備工作。
(六)持續完成省廳大氣處全國碳市場管理技術支撐工作。
(七)持續推進《基于EPS模型的云南省碳排放預測分析與研究項目》。
(八)與云南大學吳建德教授團隊研討申報2026年工業領域科技計劃項目有關合作事項。
(九)與清華大學、北京智匯綠行科技中心一同赴曲靖經開區管委會、云網能源等單位就申報科技廳項目《云南綠色電力體系構建與虛擬電廠賦能智慧零碳園區建設關鍵技術應用研究》開展實地調研與合作磋商。
(十)持續推動完成發電行業碳排放復查工作。
(十一)與云鋁、清華大學、省計量院、北京智匯綠行科技中心等單位座談,研討《綠色載能型鋁冶煉行業碳計量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研究》科技廳項目申報,并開始編制申報材料。
(十二)開展《云南綠色電力體系構建與虛擬電廠賦能智慧零碳園區建設關鍵技術應用研究》項目申報工作,與牽頭單位清華大學對接單位簡介、人員信息,以及現有工作基礎和科研平臺、政策推廣等支撐條件。
二、工程中心
(一)完成《江川區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及水資源循環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星云湖北部近岸藍藻生態阻控項目實施方案(含施工圖)》報告編制工作;
(二)啟動赤水河德促項目鎮雄縣范圍農村污水治理工程設計工作,完成投標及前期現場踏勘、資料收集等工作;
(三)對照國家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方案,牽頭起草《云南省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方案》,并向省級相關部門、16州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見,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待報廳黨組審議;
(四)積極推進云南省整縣推進試點項目評估工作;
(五)于2025年5月19日在昆明召開《楚雄州農村生活污水整州推進全域治理(管控)實施方案(2025—2027年)》專家審查會議;
(六)前往文山州、西雙版納州、昆明市石林對開展農村環境整治及整縣推進試點縣成效評估工作。
(七)投標項目6項:《江川區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及水資源循環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玉溪市杞麓湖南岸生態緩沖帶構建與生態修復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異龍湖湖濱受損人工生態濕地修復改造工程-設計服務》、《怒江一級干流—南汀河上游流域(臨滄市臨翔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云南祿豐產業園區勤豐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詳細調查評估項目》、《昭通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昭通市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實施方案編制購買第三方服務》。
(八)完成設計和施工證書中1名一級注冊給排水、1名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2名特種工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到期換證工作。
三、科發部
(一)完成6項2026年基礎研究計劃項目申報書的形式審查,實現系統上報;
(二)協助省環保廳完成1270萬元生態環境技術支撐預算項目資金申報情況說明,并上報財政廳,成功下達資金;
(三)對2025年省本級1270萬元生態環境技術支撐項目資金進行分解,完成20個子項目資金下達工作;
(四)開展院專利預審系統“專利遴選制度”備案工作,恢復專利快速預審權限;
(五)修訂8項科研管理制度(科技項目、自立項目、科研成果獎勵、資格證書、創新團隊、財政科研項目、博士后工作、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院科研管理體系;
(六)對新型研發機構實體化政策展開調研分析,形成分析報告;
(七)組織院科研部門申報2026年重點領域科技計劃項目,推動院科技項目申報工作。
四、風控中心
(一)按照省廳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要求,風控中心抽調2人支持省廳開展專項行動,牽頭組織專班人員開展問題線索的梳理分析、調度、交辦、匯總、報送、幫扶指導、報告起草等工作,梳理國家、省委省政府、司法廳、駐廳紀檢組等要求66條,制作工作任務表“掛圖作戰”。先后技術支持省廳向生態環境部報送云南省專項行動情況報告2次,向司法廳報送問題線索5次,向駐廳紀檢組報送問題線索4次,向廳領導匯報專項工作1次,向駐廳紀檢組匯報專項工作2次。主筆編制《中共云南省紀委云南省監委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印發〈關于監督推動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報送5—6月涉企生態環境行政檢查計劃的通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報送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集中整治問題線索的通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2025年5—6月涉企生態環境行政檢查計劃的通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開展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幫扶的通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開展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集中整治自查自糾的通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移交辦理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線索的函》等通知文件7份,起草《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簡報第一期》《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監督幫扶情況報告》《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報告(5月)》等工作報告3份。
(二)支撐省廳執法局起草《2025年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活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收集反饋意見17條,結合反饋意見及《2025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實戰大練兵活動方案》(環辦執法函〔2025]185號),修改完善我省方案,并編制廳黨組會匯報材料。同時協助開展執法稽查前期工作,制定執法稽查工作的通知、明確稽查時間及人員。
(三)按照省廳執法局要求,技術支持進一步完善《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非現場監管綜合執法平臺可行性研究報告》,并于5月8日和5月26日向廳領導作了匯報。
(四)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交辦主要污染物長期超標重點單位問題清單的函》,配合省廳起草轉辦函,向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臨滄市、紅河州生態環境局轉辦7家重點單位超標問題。
(五)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全面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和環境監管有關要求,技術支持省廳起草了《云南省機動車排放檢驗領域第三方機構聯合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方案》。
(六)按照省廳科財處要求,匯總統計分析16個州(市)上報的2024年清潔生產工作資料,協助完成《云南省生態環境廳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報送2024年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總結的函》,上報省廳審核同意后上報國家。
(七)技術支持省廳執法局制定《云南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商研提建議,完成“辦法”及其編制對照表的二次修改,推進《辦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技術咨詢服務外委合同簽訂。
五、大氣中心
(一)完成《云南云龍產業園區總體規劃(2025—2035)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
(二)協助省廳大氣處下發我省噪聲第一、二季度調度工作。
(三)云南省基礎研究計劃:編制申報重點項目1項,與高校合作編制申報重點項目1項。
(四)生態環境領域科技計劃:參與編制項目(牽頭子課題)1項。
(五)完成《云南省大理州彌渡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報告》修改、上報。
(六)繼續開展《云南省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調研工作。
(七)繼續開展《噪聲污染防治案例調度應用研究決策咨詢報告》調研工作。
(八)對公服務:參與編制云南省生態環境科技創新發展行動計劃1項。
六、湖泊中心
(一)根據《2024年洱海水質改善提升措施清單》,持續開展現場調研核查,結合地方調度材料,整理形成《2025年4月洱海水質提升措施清單進展情況報告》及《2025年4月洱海水質提升措施清單滯后項目匯總》上報。
(二)配合省環保廳要求,編制完成《洱海水環境問題診斷報告(2025年1-4月)》《大理州2025年1-4月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分析》《撫仙湖水環境問題診斷分析報告(2025年04月)》《滇池水環境問題診斷分析報告(2025年04月)》及相關匯報材料上報。
(三)配合省環保廳,全過程配合開展洱海流域生態環境問題核查專項行動,采集水樣46個,獲取監測數據1395個,共指出截污治污短板、調蓄帶及人工濕地管控、主要入湖河流及排污口、其他問題等4方面12類80個問題上報,省廳采納其中3方面8類72個問題并發布《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反饋洱海流域問題排查情況的函》。
(四)配合省環保廳,針對省委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中央巡視組交辦大理州洱源縣西湖環境被破壞和污染問題的督辦函》辦理要求,對相關輿情進行現場核查,整理形成《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大理州西湖環境被破壞和污染問題調查核實情況的報告》上報。
(五)配合州環保局,對洱海5月國控湖心、北部湖心斷面表層、深層水體采測分離COD數據差值較大情況進行分析,形成《洱海國控斷面2025年5月采測分離COD數據異常情況報告》供地方決策參考。
(六)編制完成《撫仙湖立體水質狀況》報告,全面呈現撫仙湖立體水質狀況;
(七)完成撫仙湖部省聯合工作組9條入湖河道水質異常采樣,以及撫仙湖沖擊性負荷示范點水質采樣工作,并提交工作組排污口工作進展報告
(八)持續跟蹤監督異龍湖2025年水質脫劣重點工作方案的執行情況,按月調度重點重點任務建設進展,形成文字材料報送省廳水處;針對異龍湖水質急轉特征,按照廳印發的《異龍湖水質及藻類急轉變化分析研判工作方案》分工,積極開展水質急轉原因初步分析及重點措施效益評估,并形成報告報送水處;持續推進持續開展異龍湖浮游植物藻類監測,掌握藻類結構及數量;同時針對藻類結構突變,開展了浮游動物的定期監測,為異龍湖水質脫劣提供一定的數據支撐。
(九)杞麓湖駐點工作組本月開展了為期兩周的通海縣現場核查工作,重點聚焦農村截污治污工程和河道綜合整治推進情況。其中,針對2024年已完成村莊污水收集成效,采取“逐村逐點”核查方式,系統梳理問題點位清單;對主要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開展實地踏勘,掌握施工進展及存在問題。組織召開座談會議,會同縣級相關單位對“四個方案”逐項核實,確保方案內容精準對接實際,相關措施落實落細。
七、土壤中心
(一)完成《云南省駱永明專家工作站》科技廳驗收審查。
(二)配合省廳回復省政協十三屆三次全體會議提案。
(三)配合完成《云南省生態環境科技創新發展行動計劃》和《云南省重金屬環境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情況》起草。
(四)持續推進《云南省“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云南省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云南省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技術指南》《云南省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全環節質控工作方案》編制。
(五)持續開展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項目服務支撐。
(六)持續推進石林縣等縣(市、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者海農用地土壤農作物協同加密調查、麗江市等重點污染源地下水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土壤污染源管控項目效果評估等項目實施。
八、經研中心
(一)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完成撫仙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成效評估和建設方案提綱編制并征求意見,完成了赤水河流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關鍵技術研究和綜合示范結題材料的編制和修改,完成“省市一體化智慧陽宗海”項目2022-2024年陽宗海流域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和報告編制,修改完善“生態安全關鍵地區生態價值優化調控技術研發及價值實現應用示范”、“礦山修復區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價值核算及修復成效生態價值評估”省校合作項目申報書,支撐生態處編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相關材料,申請國家社科基金“西南邊境生物多樣性熱點區生態產品價值潛力評估與路徑調控機制研究”,撰寫云嶺之窗約稿“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轉化路徑”,完成大理州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推薦方案修改完善,《高原湖泊流域生態資產和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技術規范》發布。申請發明專利1項。
(二)財政支持生態文明政策。支撐省財政廳資環處編制2023年度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省級獎補資績效評價工作報告,上報省政府;支撐省財政廳資環處完成2025年湖泊保護治理省級獎補資金第二批擬支持項目省級部門聯合會審,整理會審意見并匯總結果報資環處。
(三)項目管理技術支撐。持續完成生態環境領域資金項目工作專班安排的工作任務,工作專班開始實體化運行,支撐廳科財處開展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省對下)項目分配工作,支撐廳科財處編制2026年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省對下)項目申報指南,初步形成中央生態環境廳資金預支持項目管理規程(初稿)和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省對下)項目謀劃儲備手冊(初稿);支撐廳科財處開展2025年度第三批提級論證工作。持續開展生態保護有關經濟運行指標任務工作,支撐廳科財處召開視頻調度會,督促重點項目實施;梳理在庫項目、未納統項目、重點項目3個清單;支撐廳科財處印發了《農村污水治理固定資產投資入庫導則》,指導地方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納統工作;支撐廳科財處分配各州(市)2025年2、3、4季度生態環保固定資產投資目標任務。持續配合廳科財處完成綠色金融相關工作,對永平、勐臘、香格里拉等縣(市、區)EOD項目開展技術幫扶指導,與國開行共同對勐海等已入庫項目開展項目瘦身調研及宣講。
(四)云南生態環保智庫建設。1、完成“2025年云南生態環保智庫決策咨詢研究課題采購項目”項目的合同簽訂工作;2、完成2025年第一季度形勢分析刊發;3、確定院內智庫專項咨詢報告的選題;4、刊發智庫專報一篇并獲得廳領導批示。
九、固廢中心
(一)科研項目:
1、環保專項資金項目:啟動科研基礎能力提升及平臺運維專項資金項目(云南省重金屬污染控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運行維護)研究內容-鉛鋅浸出渣采樣工作,按照中標通知書要求簽訂第三方檢測合同;收集生態環境保護技術支撐專項資金項目(云南典型工業園區地下水中特征新污染物精準識別與風險評估研究)基本情況資料;
2、科技廳項目:根據專家意見編制完善揭榜掛帥項目“磷石膏源頭無害化-礦山生態修復應用成套技術研發及工程示范”可研。
(二)重點工作項目:
1、支撐固化處完成《云南省2024年“無廢城市”建設進展評價報告》編制;組織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會同省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完成報告技術審查并順利通過;按程序將審定后的報告上報生態環境部,編制2026年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省對下)項目申報指南中關于“無廢城市”建設方面的申報內容。
2、完成《開遠市石漠化區磷石膏“大摻量”資源化利用技術示范項目》審計及驗收材料準備并報送。
(三)咨詢項目:
1、完成《大理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荷載評估》工作;
2、完成《玉溪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項目》收資工作;
3、編制《云天化紅磷化工雨灑箐和歷史遺留老渣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方案》;
4、完成《玉溪磷石膏堆場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及分級方案》編制,并開展現場采樣;
5、編制《云峰化工邱家梁子磷石膏堆場、磷石膏干堆場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方案》;
6、開展《玉溪澄江泥磷殘渣危險特性鑒別》工作;
7、完成《杞麓湖西部湖區污染底泥詳細勘察工作方案》編制,并啟動詳勘調查工作;
8、推進《玉溪市峨山縣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化念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施工圖紙設計,并技術對接支持工程實施;
9、開展《云南個舊產業園區(火谷都片區、黑神廟坡片區、泗水莊片區、八抱樹片區)涉重金屬地表徑流收集處理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設計工作,現場勘察完成,任務書下達。
(四)前期工作類:協助昭通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前期工作。
(五)技術幫扶:對普洱市等“4+1”試點城市上報的2024年建設進展評價報告開展技術幫扶,針對各市報告出具幫扶意見;督促指導各市根據幫扶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完善。